关于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赤人社办发[2014]94号《关于印发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自2014年11月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共课培训。 一、培训对象:全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二、培训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试培训教程》 三、培训形式:主要采用网络远程培训学习形式,统一网上培训、网上考试。 四、培训对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70元/人 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处、系、室为单位于11月7日前汇总报到人事处,并将《2014继续教育报名表》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发到电子邮箱252904085@qq.com、1504767579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继续教育报名表 人事处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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