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英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干部公开选拔任用方案》,经院党委提名,张院长同意,决定聘任包英杰等8名同志为基层部门负责人,试用期一年。 包英杰 新能源技术与电子系教务科科长(副科级) 陈 颖 冶金与工业设计系教务科科长(副科级) 郝 峰 轻工化工系教务科科长(副科级) 杨玮红 建筑工程系教务科科长(副科级) 鲍明明 新能源技术与电子系学生科科长(副科级) 赵亚红 冶金与工业设计系学生科科长(副科级) 马丽娟 轻工化工系学生科科长(副科级) 王智博 建筑工程系学生科科长(副科级) 此决定。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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