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教发〔2022〕29 号)文件要求,2024 年 1 月18 日,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召开了院长办公会议,听取了分管继续教育工作副院长刘晓宁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的情况说明。经严格审核,初步拟定符合条件的4个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一、拟设校外教学点名单(函授)
地区 | 机构名称 | 机构负责人 | 开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电力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 尚文鹏 | 按协议约定执行 | 按协议约定执行 |
包头市 | 内蒙古财经专修学院 | 李枝远 | 按协议约定执行 | 按协议约定执行 |
鄂尔多斯市 | 达拉特旗第十中学 | 闫飞飞 | 按协议约定执行 | 按协议约定执行 |
赤峰市 | 赤峰市红山区学苑培训中心 | 李海涛 | 按协议约定执行 | 按协议约定执行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6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内容所涉及的有关情况,并提供存在问题的相关线索。
受理电话:13847619888 13904768991
纪检监督电话:19947169508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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