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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是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以及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学校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规定的职业培训职责的主要职能部门。学历继续教育主要是指非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包括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含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是指面向校内学生、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一、学历继续教育工作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学员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素质教育,为国家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2.落实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学校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做好学历继续教育经费收支预算,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规划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申报,负责制定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活动。对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办学质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负责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学籍注册、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毕业证办理和发放等工作。

6.负责拓展学历继续教育联合办学渠道。

7.做好与其他院校联合办学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职责

8.做好非学历继续教育有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工作。

9.负责与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

10.做好市场调研工作,积极拓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渠道,签订合作协议,指导教学院部制定培养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

11.负责组织非学历继续教育职业培训项目、培训基地申报工作。

12.负责监督、指导教学院部培训教学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工作。

13.负责起草非学历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14.负责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总结、资料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15.负责非学历继续教育经费收支预算。

三、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职责

16.负责国家、区、市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工作。

17.负责与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工作。

18.做好职业技能人才评价项目申报工作。

19.负责制定学院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各项工作制度,做好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经费收支预算。

20.做好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人员及考评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21.负责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评价、证书办理等工作。

22.负责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生源组织、过程监管及质量评估工作。

23.负责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总结、资料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24.严格执行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规程和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开展评价工作,确保评价质量,打造评价品牌。


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1.在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成人教育科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

3.制定成人学历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计划的贯彻落实。

4.负责组织相关院部制定成人学历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活动。

5.督促、检查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确保办学质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6.负责规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设置和申报,负责制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7.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注册、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毕业证办理及发放等工作。

8.负责成人教育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及时解决成人教育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9.负责与各联合办学高校的联系沟通及各职能处室的协调工作。

10.负责成人教育学员有关管理工作。

11.拓展成人本科学历教育联合办学渠道。

12.负责成人学历教育信息的校园网站发布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科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市场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做好与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

3.积极拓展职业培训市场,开辟培训合作渠道,签订培训协议,指导培训教学院系制定培训计划。

4.负责做好职业培训项目、培训基地申报工作。

5.负责指导培训教学院部做好培训教学管理、培训效果评估、食宿安排等工作。

6.负责起草职业培训各项规章制度,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7.负责职业培训工作总结、资料上报和归档工作。

8.负责做好职业培训经费的收支预算工作。

9.负责创业培训学员资格审核、师资调配、书籍订购、网络技术保障、证书发放等工作。

10.负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有关资料审核汇总,协助企业完成资料上报工作。

11.负责相关的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12. 负责培训学员日常生活等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13.负责职业培训信息公开及校园网站发布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鉴定科工作职责

1.在继续教育学院直接领导下,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

2.负责做好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开展本院学生及社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

4.按照人社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

5.做好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工作。

6.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申报工作。

7.建立健全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实施办法。

8.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评价、证书办理等工作。

9.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生源组织、过程监管及质量评估工作。

10.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总结、资料上报等工作。

11.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档案管理工作

12.做好考评员队伍建设工作。

13.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信息公开及校园网站发布工作。

14.做好运用学院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及工作群宣传上级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文件精神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1.处理好部门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综合协调等工作。

2.组织、安排部门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安排有关活动及会议,并做好记录。

4.妥善处理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事务。

5.检查、督办、落实部门做出的决议、决定,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6.起草、印制、报送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公文。

7.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8.管理和使用部门印信,做好保密工作。

9.做好学院网站的管理及政务信息公开、稿件发布及宣传工作。

10.严格遵守学院财务制度,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

12.负责部门物品管理、维护及统计工作。 

13.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计划制定和采购工作。

1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院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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