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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时间:2022-09-24 浏览:4542

按照赤峰市人社局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求,学院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及条件

1.申报对象

年满16周岁且满足申报条件的本校在籍学生和赤峰区域内的社会人员(校内教师不在本次认定申报范围)。

2.申报职业(工种)和级别范围

本次认定申报的职业(工种)和级别见表1。毕业学年度学生可按条件申报表1中所列职业(工种),社会人员只能申报表1中带星号的职业工种)。

表1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

序号

职业

工种

等级

职业编码

1

西式面点师

-

五级/四级/三级

4-03-02-04

2

装饰美工

油画外框制作工

五级/四级/三级

4-07-07-02

3

工程测量员

-

五级/四级/三级

4-08-03-04

4

室内装饰设计师

-

三级

4-08-08-07

5

广告设计师

-

三级

4-08-08-08

6

汽车维修工

汽车电器维修工

五级/四级/三级

4-12-01-01

7

汽车维修工

汽车机械维修工

五级/四级/三级

4-12-01-01

8

汽车维修工

汽车维修检验工

五级/四级/三级

4-12-01-01

9

汽车维修工

汽车美容装潢工

五级/四级

4-12-01-01

10

计算机维修工

计算机板级维修工

五级/四级/三级

4-12-02-01

11

公共营养师

-

四级/三级

4-14-02-01

12

车工

普通车床

四级/三级

6-18-01-01

13

车工

数控车床

四级/三级

6-18-01-01

14

铣工

数控铣工

四级/三级

6-18-01-02

15

钳工

-

五级/四级/三级

6-20-01-01

16

电气设备安装工

-

五级/四级/三级

6-29-03-02

17

电工

-

五级/四级/三级

6-31-01-03

18

化学检验员

-

五级/四级/三级

6-31-03-01

3.申报条件

(1)本校在籍学生

毕业学年度的技师学院和职业学院在籍学生均可申报,申报职业(工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具体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执行)。

①中职班、技师学院中级工班学生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②3+2高职阶段、高职、职业本科高职阶段和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学生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2)社会人员

按申报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条件申报。

二、报名和认定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8日

2.认定时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拟定为2022年10月中旬,具体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人员填报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信息表》,同时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2M以下)。

2.社会申报人员除上述要求外须按申报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晋级申报的须提供原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申报人员信息填报、分类汇总及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1.组织、指导申报人员按照附件1样例详细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信息表》。

2.分别本校学生第一职业(工种)、第二职业(工种)和社会人员报名信息汇总为3张表

3.收取申报人员电子版照片,核对命名的准确性。 

4.收取社会人员申报材料。

5.928日前将本校学生和社会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鉴定科。

联系人:王晓英

联系电话:13947696599

咨询电话:15704765598

五、认定收费及优惠政策

1.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次认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收取认定费用(详见表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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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惠政策

(1)实施就业助力政策。为了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进一步拓宽就业领域,实现多渠道、高质量就业,校内学生可申报两个职业(工种)。

(2)实施认定费用减免政策。校内学生一律免收报名费和认定前培训费;申报两个职业(工种)的,第二职业(工种)认定费用减半。

3.缴费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于10月6日前缴纳认定费用。校内学生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向学院财务处缴纳,社会人员个人到财务处缴纳。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信息表.xlsx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1日



工院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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