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各系、处、室: 现将《关于2017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7]68号)和《关于申报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7]67号)转发。请各部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新世纪321人才工程”要求年龄在40岁上下、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百千万人才工程”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突出并在相应领域取得重要奖项或重大成果的人选,每个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于4月21日将推荐人选的个人总结及获奖材料报送至科技楼人事处707室进行审核。 附件1:《关于2017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申报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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