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 峰 工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教 务 处 函 件 [2020]20号 2020年7月2日 关于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师互评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我院新版“课堂教学效果考核办法”,每学期末应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师互评工作,现已临近期末,请各系、部尽快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评教和教师互评工作是“课堂教学效果考核办法”的一项重要规定,必须开展。 二、评教工作由各系组织,评教范围为本系开设的所有课程和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基础部、思政部开设的课程和行政兼课人员。 三、根据需要教务处重新设计了学生评教和教师互评调查问卷(附后),学生评教问卷满分20分,教师互评问卷满分10分,其中A选项得分为1分,B选项得分为0.5分,C选项得分为0分,各题得分之和为评教得分总分。 四、评教问卷由各系、部自行印刷、统计,结果自用,无需上报。 五、基础部、思政部开设的课程,学生评教部分由教学系组织测评、计分,并把统计分数发送给基础部和思政部。基础部和思政部如对统计分数有异议可到相关系查询、重新统计。 附: 1、 学生评教调查问卷 2、 教师互评调查问卷 教务处 2020年7月1日
附件:学生评教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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